見證人:顏本源律師 說明:2010年顏律師當時體重為88公斤,進行埋線一個療程共8次(1周1次) ,當時埋線減了12公斤,為76公斤;目前2014年,現在體重維持在73公斤,並未復胖。
見證人:顏本源律師 說明:2010年顏律師當時體重為88公斤,進行埋線一個療程共8次(1周1次) ,當時埋線減了12公斤,為76公斤;目前2014年,現在體重維持在73公斤,並未復胖。
見證人劉浩東 就診資訊來源:本院患者施秀梅推薦
埋線日期:3月11日/ 3月18日/3月25日